为贯彻落实年度知识产权审查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,了解社会对专利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,提高专利审查质量,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的调查对象是了解当年专利审查质量的代理机构和申请人/权利人;其中申请人/权利人包括个人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。
本调查的主要内容为专利质量总体评价、各审查业务满意度以及其他相关评价内容。
本调查按主要统计指标形成调查报告,统计形成的主要指标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时间、渠道每年发布。按批准公布的统计资料,可与其他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,通过信息交换或协定方式在最终审定数据十个工作日后可以共享。共享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,共享责任人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。
为贯彻落实年度知识产权审查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,了解社会对专利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,提高专利审查质量,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的调查对象是了解当年专利审查质量的代理机构和申请人/权利人;其中申请人/权利人包括个人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。
本调查的主要内容为专利质量总体评价、各审查业务满意度以及其他相关评价内容。
本调查按主要统计指标形成调查报告,统计形成的主要指标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时间、渠道每年发布。按批准公布的统计资料,可与其他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,通过信息交换或协定方式在最终审定数据十个工作日后可以共享。共享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,共享责任人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。